要求:
1、除學校特批人員不打卡外,一律不得擅自不打卡;
2、凡請假、因公外出必須提前一天辦好以上手續(特殊情況,要按以上流程電話報告相應領導,事后及時補齊手續);
3、未及時打卡,要及時補辦手續。早上未打卡,請于當天下午17:30前補齊手續;下午未打卡,請于次日中午12:00前補齊手續,超時補辦手續一律視為無效;
4、請假、因公外出、未打卡手續要及時報到校辦備案;
5、如未能及時補辦手續的,且無打卡記錄的,將按曠工處理;
6、有效打卡時間:早上:5:30以后,下午:22:00以前;
7、4月12日起采用考勤機自動匯總上報考勤。
請學校各處(室)按照上述規定辦理相關手續,并嚴格執行。
北京應用技術大學
辦 公 室
2007年4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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